张志凯律师,18576540052。律所合伙人,具备医学、法学双背景教育经历,现为中国平安佛山分公司合作律师库成员、佛山高明区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普法专家库成员。主要业务类型囊括刑事辩护、企业家顾问服务、保险领域纠纷。执业多年以来,代理各类刑事辩护案件,包括电诈无罪辩护、帮信不予起诉、诈骗罪无罪辩护等成功案例,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,力求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,运用灵活的诉讼及非诉方式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
职务或者称谓:合伙人、佛山市律师协会保险委副主任
重要经验总结:一切拿证据说话
执业机构:广东都昇律师事务所
执业年限:8年
执业证号:14406201810059587
服务地区:广东佛山
联系地址: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金安大厦401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、保险领域
教育背景:本科
所办案例
1、客户廖某在向他人借款过程中提供了伪造的支票作为质押。借款到期后,客户无法偿还到期债务。债权人报案,客户被公安局以诈骗罪刑事拘留。接受委托后,我们多次向公安机关、检察院反馈法律意见,最终争取不予批捕,成功取保。
2、客户陈某在佛山平州做手镯生意。陈某将同行的手镯私自抵押给典当行借款若干元。借款到期后无法偿还债务,无法赎回手镯。先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,后变更为侵占罪。接受委托后,我们从客户的资金情况入手,了解到客户并非以占有为目的,向公安机关、检察院提供法律意见,最终争取不予批捕,成功取保。
3、客户张某大学刚毕业,经同学介绍认识几个异性一起喝酒、吃夜宵。酒过三巡后,张某与同行的异性相处融洽,两人到隔壁酒店开房并发生关系。次日,异性报警称被强奸,张某被以强奸罪刑事拘留。接受委托后,我们向公安机关申请调查取证,证实女方当时并未达到不省人事的地步,且无法证实客户实施了暴力胁迫行为,最终争取不予批捕,成功取保。
4、客户施某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网上认识做贷款的网友。为了争取大额借款,网友建议客户可以将“修饰”下自己的银行交易流水额。客户同意,并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网友。殊不知,网友利用他的银行卡洗钱,导致客户被以帮信罪刑事拘留。接受委托后,我们积极会见客户,并向公安机关、检察院提供法律意见,最终争取不予批捕,成功取保。